海运货物的包装要求 海运货物包装全攻略
海运货物的包装要求体现在各个平台对用户要求的方方面面,包装不仅是货物的保护屏障,更直接影响装卸效率、运输安全,甚至关乎整船货物的运输稳定性,是跨境物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。看似基础的包装环节,藏着规避货损、降低物流风险的门道,选对材质、做好防护、贴合海运规范,才能让货物从起运港到目的港全程安然。

海运货物的包装要求
海运货物的包装核心要求是防潮、防压、防破损、防泄漏、防污染、符合国际运输标准,同时要适配集装箱装卸、堆码和长途颠簸的特点。不同货物(易碎、液体、带电)的包装差异很大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海运货物通用包装要求(所有货物都要满足)
坚固耐造,能抗堆压
海运集装箱会多层堆码(最高 7-8 层),底部货物要承受数吨压力,包装必须用五层以上瓦楞纸箱、木箱、胶合板箱,严禁用单层纸箱、软包装。
外箱要加护角、护边、加强筋,底部用托盘(木 / 塑料 / 纸托盘)承载,方便叉车装卸,避免人工搬运破损。
防潮防水,密封到位
海上湿度大、温差大,货物易受潮发霉。
纸箱内加防潮膜、干燥剂(每箱 1-2 包,按体积放);
木箱 / 胶合板箱要做防潮处理(刷漆、覆膜);
怕潮货物(电子、纺织、食品)用真空包装 + 防潮箱双重防护。
标识清晰,符合国际标准
外箱必须贴唛头(Shipping Mark),包含:
收发货人信息、目的港、箱号 / 件数、毛重 / 净重、体积;
警示标识(易碎、防潮、向上、堆码极限、禁止翻滚等);
危险品 / 敏感货贴对应标签(如带电贴 UN3480.易碎贴酒杯标识)。
标识要防水、耐磨、不易脱落,用英文 + 中文标注(目的港为非英语国家加当地语言)。
固定牢固,无松动晃动
箱内货物要填满空隙(用泡沫、气泡膜、珍珠棉、纸卡),避免运输中碰撞;
托盘货物用缠绕膜、打包带固定,整托不松散;
大件货物用钢带、螺栓固定在托盘 / 底座上,防止移位。
尺寸合规,适配集装箱
包装尺寸要匹配 20GP/40GP/40HQ 的内部尺寸,避免超宽、超高、超长(否则产生超大件附加费,甚至无法装柜);
托盘尺寸优先选120cm×80cm(欧标)、120cm×100cm(美标),方便集装箱码放。
木质包装必须 IPPC 熏蒸
出口到美国、欧盟、澳洲等国家,实木托盘 / 木箱必须做IPPC 熏蒸,并加盖IPPC 标识(熏蒸章),提供熏蒸证书,否则目的港海关会扣货、销毁或退运。
胶合板、刨花板、纤维板等合成木质包装,无需熏蒸(但要证明非实木)。
二、不同货物的专属包装要求(易碎 / 液体 / 带电)
(一)易碎品(玻璃、陶瓷、灯具、精密仪器、电子产品)
核心原则:防冲击、防挤压、防震动,层层防护,单独隔离。
内层防护
单件货物用气泡膜、珍珠棉、海绵包裹 3-5 层,边角加护角;
精密仪器 / 电子设备用防静电袋 + 泡沫内衬固定,避免静电损坏;
玻璃 / 陶瓷用定制泡沫模具卡位,严禁直接接触纸箱。
中层加固
放入加厚纸箱,空隙用泡沫粒、气泡柱填满,无晃动空间;
多件混装时,用隔板、纸卡分隔,避免相互碰撞;
重易碎品(如陶瓷盆)底部加木底座,分散压力。
外层防护
外箱用五层以上瓦楞纸箱 + 护角,或直接用胶合板箱;
整箱用缠绕膜包裹,贴 **“FRAGILE(易碎)”“THIS SIDE UP(向上)”** 警示标;
优先单独托盘,不与重货混装,堆码层数≤3 层(避免压碎)。
额外注意
易碎品严禁倒置、翻滚,外箱标注堆码极限(如 “MAX 2 LAYERS”);
高价值易碎品建议单独投保一切险,并拍照留证(装箱前、装箱后、封柜时)。
(二)液体货物(饮料、化妆品、化工品、润滑油、食品酱料)
核心原则:防泄漏、防破裂、防污染,密封 + 防漏 + 隔离,符合海运危险品 / 普货标准。
内层密封(关键)
液体用食品级 / 工业级密封容器(玻璃瓶、塑料瓶、金属桶),瓶口加内塞 + 外盖 + 密封垫,螺纹口缠生料带;
瓶装液体用热收缩膜、瓶口封蜡双重密封,确保倒置不渗漏;
大容量液体(如化工桶)用铁桶 / 塑料桶,桶盖加密封圈,桶身加固。
中层防漏
瓶装液体放入防漏托盘、吸液棉、防漏袋,万一泄漏能吸附,不污染其他货物;
多瓶混装时,用泡沫隔板、纸格分隔,避免碰撞破裂;
液体箱内放干燥剂,防止瓶身凝露导致标签脱落。
外层防护
外箱用加厚防水纸箱,或胶合板箱 / 铁箱(危险品液体);
外箱贴 **“LIQUID(液体)”“KEEP UPRIGHT(向上)”“AVOID SHOCK(防冲击)”** 警示标;
整托用缠绕膜 + 打包带固定,严禁与食品、电子、带电货物混装(避免泄漏污染)。
特殊要求
普通液体(如饮料、化妆品):按普货包装,确保无泄漏即可;
危险品液体(如化工品、易燃液体):必须符合IMDG(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),用UN 认证包装,提供MSDS、危包证,外箱贴危险品标签(如易燃、腐蚀);
液体货物严禁空运混装,海运也要单独分票,避免整柜污染。
(三)带电货物(锂电池、带电产品、充电宝、电动工具、3C 产品)
核心原则:防短路、防挤压、防热失控,符合 IATA DGR(国际航空危险品规则)和海运危险品标准,严禁混装违规。
电池分类包装(核心区分)
内置电池(如手机、笔记本、电动牙刷):电池已固定在产品内,不可拆卸;
配套电池(如手机电池 + 充电器):电池与产品分开包装,一起出货;
纯电池(如充电宝、锂电池组):单独包装,严禁与产品混装。
通用防护要求
电池两极必须绝缘:用绝缘胶、绝缘袋包裹正负极,避免短路;
电池放入防静电袋 + 气泡膜,再装入硬质纸箱(严禁软包装);
箱内电池不重叠、不挤压,用隔板分隔,避免碰撞导致鼓包、漏液;
电池电量控制:≤30%(海运 / 空运强制要求,防止热失控)。
不同带电货物包装细节
内置电池产品(如手机、平板):
产品用气泡膜包裹,放入纸箱,箱内加泡沫固定;
外箱贴 **“LITHIUM BATTERY INSIDE(内置锂电池)”** 标签,注明型号、额定能量(Wh)。
配套电池(如电动工具 + 电池):
电池单独用绝缘袋 + 硬质小盒包装,与产品分开放置,避免接触;
外箱标注 “LITHIUM BATTERY PACKED WITH EQUIPMENT”。
纯电池(如充电宝、锂电池组):
用UN38.3 认证包装(符合海运危险品标准),外箱贴UN3480(锂离子电池)/UN3090(锂金属电池)危险品标签;
提供UN38.3 测试报告、MSDS、电池信(非危保函);
纯电池严禁与普货、液体、易碎品混装,必须单独分票,走海运危险品渠道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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